上海一对夫妻拉好友入伙,生产销售山寨“迪士尼”童装,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获刑

图图资源公众号引导关注.jpg
以上资料,免费领取,领取地址:https://vip.f6sj.com

原标题:上海一对夫妻拉好友入伙,生产销售山寨“迪士尼”童装,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获刑

近日,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迪士尼童装案,涉案销售金额达1700余万元,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

2023年2月,警方接到报案,家住浦东新区的俞女士在知名网络购物平台的B品牌童装旗舰店以88元的价格购买了迪士尼儿童保暖内衣套装,店铺商品页面描述所售服装为“迪士尼IP款”,且带有迪士尼注册商标,然而收到货后,俞女士却发现衣服质量比较差,也没有迪士尼防伪码,感觉像假货。

上海一对夫妻拉好友入伙,生产销售山寨“迪士尼”童装,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获刑

上海一对夫妻拉好友入伙,生产销售山寨“迪士尼”童装,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获刑

图为涉案网店商品展示图

经对购物网店进行调查,公安机关捣毁了犯罪分子制假售假窝点,并抓获犯罪嫌疑人车某朱某俊及酆某三人。该团伙安设在河南某地的仓库共有3层,堆放着大量带有“DISNEY”商标的服装、水洗标、吊牌、包装袋等,仅现场查获的涉案衣物就有20多万件,包含T恤、打底衫、休闲装等等多达32类,货值约人民币180余万元。

2023年5月31日,该案移送至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4万元就能买到迪士尼品牌授权

犯罪嫌疑人朱某俊和车某是夫妻俩,在上海本地注册了L服装贸易公司,多年来一直从事服装行业。2021年,看到迪士尼品牌的童装颇受欢迎,两人合计,如果生产、销售带有迪士尼注册商标的童装,一定能热销。

可是没有授权怎么办?2021年8月,车某与朱某俊通过一家第三方公司签订了授权协议,获取了所谓由华特迪士尼公司(迪士尼企业公司在中国的总部)出具的“授权函”。但是车某等人并未向第三方公司核实权属情况,也没有索要任何有效的授权材料,甚至在合同上都只有两人经营的L公司和第三方公司,而没有授权方。此次购买版权仅花费了4万元,在服装行业里摸爬多年的车某二人深知,这样的价格根本买不到迪士尼的品牌授权。

夫妻俩拉好友入伙,品牌联名混淆视听

尽管面对的是如此儿戏的“授权书”,车某和朱某俊还是开始了卖山寨“迪士尼”童装的生意。为了节省成本,他们在外地新注册了一家服装贸易公司,谎称拥有迪士尼品牌授权,寻找代加工厂生产面料、印花、带有“DISNEY”商标的标签等,随后将半成品收拢至仓库进行服装的组装、挂牌、包装等,最后对外发货。2022年10月,车某夫妻俩又把好友酆某拉来入伙,由车某负责公司的物料采购、服装设计、服装生产及客服管理,朱某俊负责公司财务、统筹管理,酆某则负责某网购平台的网店运营销售。

迪士尼正品童装出了什么新款式,他们就会跟进生产。相较于正品,这些山寨版甚至种类更加丰富,根据消费者对颜色、卡通形象等需求,自行设计、生产、贴标,服装标签正反面分别印有迪士尼商标和朱某俊等人注册的B品牌,并以“迪士尼IP款”或“迪士尼联名款”的名义进行宣传和售卖。

“正品授权”的宣传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在经营过程中,就曾有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该网店销售的并非迪士尼品牌正品,而向工商局举报,但是这个插曲也并没有阻挡车某三人非法牟利的“热情”。为了应付网络购物平台审核,三人商议后,用P图作假的方式更改了过期的“授权函”。

审查起诉阶段,迪士尼公司及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出具了未授权证明,证实迪士尼公司未授权过涉案公司及嫌疑人生产、销售迪士尼知识产权的产品,也未授权相关中介公司有上述权利。经审计,2021年9月7日至2023年2月27日期间,犯罪嫌疑人车某与朱某俊实际销售数量合计超83万件(套),实际销售金额1700余万元;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2月27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酆某参与实际销售数量合计16万余件(套),实际销售金额560余万元。

上海一对夫妻拉好友入伙,生产销售山寨“迪士尼”童装,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获刑

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被告人朱某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被告人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检察官提醒

未经授权而假冒注册商标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既干扰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也侵害了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严厉打击。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合格合法的产品,自觉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广大消费者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产品,要提高警惕,不贪图便宜,更要注意留存购买单据,如不慎购买到假冒产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另外,电商平台作为日益壮大的社会主体,应当肩负起社会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入驻商家品牌授权的实质性审查,为消费者做好第一道“看门人”。

【来源:浦东检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网站右侧边栏广告位.jpg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63037184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6sj.com/700.html